作者:杨媛 来源: 时间:2024-04-22 14:16:40
各系(院):
为贯彻以人为本、重在教育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学生手册》中《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四章第五节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启动解除包含2024届毕业生在内的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符合毕业条件的2024届毕业班学生。毕业学年最后一学期违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2.其他符合解除条件的受处分学生。
二、申请条件
按《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执行。
三、申请材料要求
各系统一申报时,应提供所有申请学生的如下材料:
1、申请学生的《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详见附件);
2、申请学生受处分后的思想汇报;
3、如有符合优先解除处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4、班级民主评议结果;
5、辅导员意见。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统一用A4纸如实书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生的申请资格,按校纪给予纪律处分。
四、申报时间
请以系(院)为单位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解除处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统一上交至明德楼办公室129处。
联系人:杨媛 联系方式:61227608
学生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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