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5〕14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契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微专业开设总体情况
首批共开设6个微专业,覆盖通信、自动化、计算机、经管、传媒等多个教学单位,具体信息如下: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要求
1.招生对象:学院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具体以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2.报名要求:学生须自愿报名,按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材料,原则上单个微专业报名人数达15人(含)以上方可开班。
三、培养与管理关键说明
1.学制与学分:微专业学制一般不超过2年,总学分7-10学分(具体以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为准),学生修读合格的课程学分,可按规定冲抵主修专业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2.教学安排:原则上单独编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线上学时不超过50%),优先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授课,具体课程表由各微专业所属教学单位另行通知。
3.证书发放:学生完成各微专业课程计划规定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经学院审定后,颁发微专业学习证书。
四、学费与缴费
微专业收费按实际开课学分计算,学生须按学院规定及时足额缴费,未按时缴费者自动终止修读资格;中途退出学习的,已缴学费不予退还。
五、报名流程
1.查阅简章: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查阅各微专业招生简章,明确各微专业报名条件、遴选办法、截止时间等细节。
2.提交申请:学生按招生简章要求,向微专业所属教学单位提交报名材料。
3.遴选录取及时间安排:
10月16日-10月21日,各微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组织招生、遴选工作;
10月22日,确定录取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
10月23日,审核完成,并通知学生办理缴费及入学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微专业招生工作,做好宣传动员与咨询解答,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3.各微专业招生简章将直接下发至各教学单位。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