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已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工作的规范性、计划性,确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请各系(院)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的教育和培养,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2、符合我院发展党员各项要求,并参加过我院党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英语四级380分以上。
二、确定发展计划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系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状况,避免出现急于求成、突击发展的现象。
2、宏观指导原则。确定发展的对象要从宏观上保持适当的数量和合理的结构比例。
3、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党支部应广泛征集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拟定发展对象,报党委学工部审核。
三、报送要求
1、本次发展党员共计34名,根据上一学期发展学生党员的整体情况,各系发展党员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 |
大二、大三学生人数 |
四大赛奖励 |
总计 |
|
人数 |
名额 |
名额 |
|
|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
445 |
7 |
1 |
8 |
自动化系 |
324 |
5 |
1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405 |
6 |
1 |
7 |
经济管理系 |
483 |
7 |
1 |
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502 |
8 |
1 |
9 |
外语系 |
53 |
1 |
1 |
2 |
总计 |
2212 |
34 |
6 |
40 |
2、请各系(院)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拟发展对象统计表》(加盖系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的复印件(或专四、日语二级、英语口语成绩C及C以上成绩复印件),党校结业证书的复印件,团内推优表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复印件,个人成绩单原件,一并报送党委学工部。同时按照新学工系统中党员发展栏目中的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联系人:何姝,电话:61227018 地址:明德楼129办公室。
院党委学工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