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金使用细则》,现将中央奖补专项资助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体在校生中困难生或临时致困学生
二、申请条件
详见《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金使用细则》第三条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对照《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奖金使用细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自愿向所在系(院)提出,并填写相关信息(按照学工系统提示填写)。
2.辅导员于4月28日之前对申请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各系(院)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3.各系院在审核把关后,于5月9日前使用系院账号(一般是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账号)在学工系统给出评审意见。
4.学院资助部门汇总审核相关学生材料后报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在学工系统给出评审意见,由财务处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账户中。
5.学工系统审批完成后,学生/系院导出申请表打印签字、盖章,并以系院为单位将申请表提交至学生处129存档(时间另行通知)。
四、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表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为空,若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在校表现,同时写清楚家庭困难情况或者突发致困原因。
3.学生申请中央奖补时,请务必在附件位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相关材料非单一文件时,以系院+姓名方式命名并创建压缩包,压缩包内文件以材料内容命名相关文件,例如“社会实践返程车票”。
4.由于同一学年同一个学生若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资助条件,则只能获得一项补助,采取补贴金额就高不就低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资助,因此请学生在填写申请类别时选择适合自己的最高资助范围。
5.请各系(院)按规定时间审批及上交各项纸质版材料至明德楼129办公室,凡材料不符合或超过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6.学工系统中央奖补申请及审批流程见附件2。
7.为确保本次申请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学院开通举报电话:61227018。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