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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学院批准,现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请各系(院)严格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一)规定,推选的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7%,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市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秀毕业生择优选拔)。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二)、《优秀毕业生初审表》(附件三)进行申请,与相关证书(扫描版或照片)、个人先进事迹介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以及本人照片(1张生活照,1张1寸免冠照,命名方式为:姓名_专业_学号)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所在系(院)。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待补充通知下发后再填写《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系院审核:各系(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本系(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材料上报:公示如无异议,各系(院)将审核结果及《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二)、《优秀毕业生初审表》(附件三)、《个人事迹介绍》、《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等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5月21日前报学生处。

4.正式评选:5月26日左右,学生处组织召开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辅导员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2.有问题请及时咨询,若上报学生处材料审核不合格(除因论文成绩未出等客观原因),将通报审核不合格的学生、辅导员及其系院。

联系人:杨媛

联系方式:61227018

学生处

2025年4月11日